經濟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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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經濟特區
1995年2月24日簽署了『第7916號共和國法』或稱『1995經濟特區法』。該法律旨在通過發展稱為Ecozones的經濟特區來鼓勵經濟增長。Ecozones的使命是為加快創造就業機會的國家努力做出貢獻。
- 每個經濟特區在政府干預最小的狀況下都將作為一個獨立的社區發展。
經濟特區
- 經濟特區企業僅對總收入徵收5%的最終稅。
5%特別稅率
- 稅收抵免
- 免除碼頭費,出口稅和進口費
- 不受限制地使用委託設備
出口與自由貿易企業
- 額外扣除培訓費用
- 外國投資者和直系親屬的永久居民身份